发布日期:2024-12-06 21:31 点击次数:89

成都 男同
南边利鑫生动设立夹杂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大会表决成果暨决议胜仗的公告
字据《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制主见》和
《南边利鑫生动设立夹杂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关系司法,
现将南边利鑫生动设立夹杂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大会的
决议及相工作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信开会方法召开了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大会,大会表决投票工夫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工夫以基金管制东谈主收到表决票工夫为准),
职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2024 年 12 月 4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东谈主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制东谈主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源泰讼师事
务所对计票经由进行了见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经由及成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
加本次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或其代理东谈主所握基金份额共计
开会条件,顺应《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制主见》
和《南边利鑫生动设立夹杂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关系司法。
会议审议了《对于南边利鑫生动设立夹杂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自动隔断等条件
并改良基金合同、托管条约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进入大会的基金
份额握有东谈主及代理东谈主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成果为:54,610,737.36 份基金份额同
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开心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灵验表决
票的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或其代理东谈主所握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顺应《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制主见》和《南边利鑫生动设立夹杂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关系司法,本次会议议案赢得通过。
字据《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制主见》《南边利鑫生动设立夹杂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关系司法,本次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大会用度由基金财富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握有
东谈主大会讼师费 1.5 万元,公证费 0.8 万元,共计为 2.3 万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大会决议的胜仗
字据《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制主见》的司法,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大会决定的事项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胜仗,本次会议决议胜仗日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基金管制东谈主将于表决通
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刊登的《南边基金管制股份有
限公司对于以通信方法召开南边利鑫生动设立夹杂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大会的
公告》之附件《对于南边利鑫生动设立夹杂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自动隔断等条件并
改良基金合同、托管条约的议案》。
三、握有东谈主大会决议相工作项的扩充情况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数目和资
产边界”的本色,由“《基金合同》胜仗后,畅通 20 个使命日出现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数目不
满 200 东谈主约略基金财富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依期论述中给予浮现;
畅通 50 个使命日出现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数目不悦 200 东谈主约略基金财富净值低于 1 亿元情形的,
基金合同隔断,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大会。”调整为:“《基金合同》胜仗后,畅通 20
个使命日出现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数目不悦 200 东谈主约略基金财富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
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依期论述中给予浮现;畅通 60 个使命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
在 10 个使命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论述并提议处理决策,如握续运作、疗养运作方法、与其他
基金团结约略隔断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大会。”。
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浮现”中,“五、公开浮现的基金信息”之“(七)
临时论述”中“25、《基金合同》胜仗后,畅通 30、40、45 个使命日出现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
数目不悦 200 东谈主约略基金财富净值低于东谈主民币 1 亿元的情形;”删除。
基金管制东谈主将据此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条约,同期字据最新的法律模范和
监管要求更新基金合同、托管条约中的部分表述或信息。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将字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自本次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即 2024 年 12 月 4 日起,基金合同、托管
条约的本次改良胜仗。
四、备查文献
资基金基金份额握有东谈主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边基金管制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文凭